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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日 我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现状: 1.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 2021年,平顶山市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为15家,处置能力为20.5583万吨。 2.组织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评估方案》和《关于开展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印
2022年6月15日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促进我市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豫政〔2015〕39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
2022年1月13日 负责平顶山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优化平顶山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统筹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指导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在开发地块、新建住宅区配套 ...
2022年3月27日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以下简称《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全方位规范。 《办法》制定受到各方关注,现对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多,生活垃圾分类应当逐渐成为群众自觉和习惯性行
2023年4月27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2日 平顶山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2〕3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文件
2022年4月11日 平政办〔2022〕7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2-04-11 02:18:08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已经2019年4月3日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31日 平顶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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